深圳市日暉達電子有限公司“12·25”一般火災事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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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員工入職培訓方面。入職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具體內容一定要細化,一級一般是籠統(tǒng)的,二級細化一些,三級就是本崗位操作規(guī)程、應急處理包括發(fā)生事故應急和處理。此次事故暴露出的問題顯而易見,才加入此公司23天的新員工面對突發(fā)火災,在僅僅不到20平米的小庫房中,他選擇在窗口躲避,蔡某全與其他3名員工從門口跑出。老員工順利從門口逃生,而利某寶下意識朝后躲避,隨后跑向窗口,這是本能的選擇。但老員工能夠成功逃生,更說明了對于新員工的培訓尤其應急處置方面是缺失的。 我猜測,企業(yè)應該也組織過應急演練,但是,新員工肯能還沒有機會參加統(tǒng)一的應急演練。所以,對于其他企業(yè)而言,有這種風險的企業(yè),從這起事故中,要加強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應急演練,就是不要等待公司組織,新員工入職后負責三級培訓的就要組織,或者指引新員工遇到危險情況如何處置。 操作規(guī)程方面:一定要細化一定要細化。在國外,已經有因為操作規(guī)程不具體而導致事故,事故后受傷員工將企業(yè)告上法庭企業(yè)賠償員工的案例。比如緩慢加壓,這個緩慢沒有規(guī)定時限,這個緩慢是20分鐘還是10分鐘叫緩慢?操作規(guī)程不細,讓員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工作? 本案例中,蔡某全如何設置絕緣隔離?使用什么材料進行絕緣隔離?企業(yè)有沒有給其同這種材料和工具,提供了這種材料或者工具,有沒有具體操作規(guī)程指引員工如何操作?看來是沒有,從事故調查報告可以看出,涉事公司并未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訓。我的疑問是,沒有培訓是表象,到底有沒有具體的絕緣隔離操作規(guī)程才是值得疑問的。 MOC管理: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是否排查到了此作業(yè)?此次事故發(fā)生的地點是電芯周轉倉。這個小倉庫,是12月6日剛剛啟用的周轉倉,以前是電焊房。這是一個重大的MOC即變更管理。 大家都知道MOC會帶來很大的風險,也是新的風險,這種風險有沒有得到及時的評估會帶來企業(yè)很大的風險,很多企業(yè)的事故都是MOC導致的。太多的事故案例了,我的培訓課件中整理了至少10起MOC事故案例。那么,既然MOC會造成事故,這種MOC的風險就一定要得到及時的評估,以及制定可靠的控制風險的措施。 我的問題是,這種變更是否及時通知了企業(yè)專職安全人員?是否安全人員忙于其他而沒有進行這個評估?評估后的措施,平時誰來巡視和監(jiān)督?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的巡視和監(jiān)督是否已經寫進了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直線和屬地負責人都知道自己在MOC中的職責? 企業(yè)兩個職位的人員注意了:此次事故后,事故調查組建議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主任被追責-行政處罰。雖然沒有追究刑責,但只有這兩個職位的個人被追究行政責任,其他屬地和直線只是被建議企業(yè)內部處理即可,大家可以看看輕重程度了。 我不過多評論,什么三觀三必須呀,什么直線責任屬地管理呀,我只想說,人家事故調查報告中所依據的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五條都沒有錯,也很正當。因為法律就是這樣規(guī)定的。 如果你是事故調查組成員,你也會這樣做。除非法律法規(guī)不把安全專職人員的法律責任寫進去。這個方面我們在安幫幫微信群里和其他安全微信群里已經討論得足夠多了。抱怨也好,憤懣也好,您不也是每次自己默默地梳理好情緒,繼續(xù)在這個職業(yè)干下去嗎?畢竟,預防事故發(fā)生,在我們力所能及的范圍,我們盡力就好,剩下的事情交給公平。 其他:歡迎大家在底部“寫留言”處點擊進去參與討論。安全人報團取暖是要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