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倫敦24層67米高的格倫費爾公寓大樓一4層住戶家中冰箱起火
2017年6月14日,英國倫敦
▲火災現(xiàn)場
調查報告指出,這場火災“是政府和其他建筑行業(yè)負責機構幾十年來未能認真調查將易燃材料用于高層住宅建筑外墻的危險性,并根據他們所掌握的信息采取行動的結果”。英國政府、企業(yè)、監(jiān)管機構等對這起重大火災負有共同責任。
報告稱,火災表明,“政府將利潤置于人民之上”。
▲救援現(xiàn)場
導致如此嚴重的后果,一般要同時包含4個因素:外墻保溫層采用可燃材料,樓內居民沒有及時疏散逃生,大樓的消防設施老舊不能正常工作以及消防部門作戰(zhàn)準備、計劃不足和事故現(xiàn)場應對能力不足。 火災調查報告指出,這場重大火災是由政府、企業(yè)和消防部門的共同失誤導致的,包括使用易燃的建筑物外層材料、消防救援表現(xiàn)不佳等。 未得到應有重視 為了節(jié)能,英國等不少國家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為建筑尤其是高層住宅加裝外墻保溫層,其中相當多的保溫層的芯材采用了可燃材料,甚至易燃材料。在相繼發(fā)生外墻保溫層火災后,一些國家的規(guī)范或法規(guī)提高了對外保溫系統(tǒng)的燃燒性能要求。例如,中國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14)中增加了對建筑的內外保溫系統(tǒng)燃燒性能方面的規(guī)定,并于2015年5月1日起實施。 近年來,英國各地不乏采用可燃材料的外墻保溫層起火的案例,專家們也一再向政府提出警告。1991年,英國默西塞德郡11層高的諾斯利高地大廈發(fā)生火災。隨后,英國專家就警告過建筑外墻保溫層火災的風險。1999年,蘇格蘭一棟名為“加諾克法院”的同類建筑發(fā)生火災后,專家們再次發(fā)出同樣的警告。2001年,英國一系列大規(guī)?;馂臏y試顯示出驚人的結果:建筑外墻可燃保溫層起火會導致建筑“劇烈燃燒”,但政府在規(guī)范和法規(guī)修訂上仍然沒有作為,實驗結果也被保密。2009年,倫敦南部拉卡納爾大廈外墻起火導致人員喪生…… 火災調查報告認為,政府早已充分知曉這種可燃外墻材料會給建筑尤其是高層建筑造成安全隱患,但沒有主動作為。在面對消防安全問題以及外界對于建材風險的關切時,政府官員表現(xiàn)出“自滿”“抵觸”“輕視”的態(tài)度。 這些不作為使不法商家有機可乘。2016年,多年失修的格倫費爾大樓要進行翻新。萊頓公司以860萬英鎊的低報價拿下了翻新工程項目。 僅僅為了省下5000英鎊,萊頓公司弄虛作假,采用了內芯可燃的外墻保溫層替代申報時的阻燃保溫層材料。由于英國沒有禁止使用內芯可燃的外墻保溫層,因此萊頓公司屬于以次充好,如果沒有發(fā)生火災,未必構成違法。而監(jiān)管機構也同樣層層失守,沒有盡到職責,使這種偷梁換柱的行為得逞,從而埋下了火災的禍根。 因此,在使用內芯可燃的外墻保溫層上,政府、商家和監(jiān)管機構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上下滑動查看內容 沒有及時疏散逃生 因為倫敦消防局在格倫費爾大樓的門前豎起“就地避險”的牌子,告誡樓內居民,一旦發(fā)生火災,就留在家里避險。這塊牌子在大樓門前樹立許多年了。就地避險,是英國內務部消防廳指導高層住宅居民在火災發(fā)生時避險的一貫指導方針。倫敦消防局認同并堅決地執(zhí)行了這一方針。 對于普通的高層住宅,由于英國公寓樓的防火分隔堅固,告誡居民在發(fā)生火災時這么做是無可厚非的。但是格倫費爾大樓在做了翻新、外墻加裝了可燃的保溫層后,還把它作為應對火災的措施,就大錯特錯了。 直到大火燒了2小時后,消防隊才告訴居民不要就地避險,應該疏散逃生,可是許多居民已錯失良機,最終命喪火場。
翻新工程在消防設施方面 毫無作為 按理說,這樣的大樓在翻新時至少應該修復這些老舊的消防設施,使其達到正常工作狀態(tài)。并且,應按英國2007年對新建高層住宅的有關規(guī)范要求,為大樓加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以提高大樓的消防自衛(wèi)能力。 然而,實際情況是翻新工程在消防設施方面毫無作為,其惡果在火災中充分暴露出來。 高度關注 同類建筑消防安全問題 做好這類建筑內人員的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工作。首先必須讓人們清楚,這類外墻是可燃保溫層的建筑,一旦發(fā)生火災,必須及時疏散逃生。積極組織全樓人員參加疏散逃生演練,掌握有關疏散逃生技能和知識,平時要做好防火工作。 有關機構和部門要加強對加裝外墻保溫系統(tǒng)材料施工的監(jiān)管。因為可燃的外墻保溫層遠比不燃、阻燃的便宜,施工也更方便。如果監(jiān)管不嚴,難免有不法商家鋌而走險,違法采用可燃外墻保溫層。一旦加裝,在不發(fā)生火災的情況下,外人很難察覺。